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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2月招聘3名水利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公告

来错地方 2024/3/9 16:36:50 1924 0


根据工作需要,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水利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水利工程技术管理人员3名。


三、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前置手续、开工手续;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负责与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验收工作;负责工程档案整理等。


四、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社会未就业人员,水利相关专业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踏实肯干、履职尽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服从统一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4.具备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专业技术类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满足聘用岗位工作技术要求。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担任聘用制工作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


由基本工资、福利补贴、绩效奖励组成。


1.基本工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以上)基本工资9000元/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级建造师/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7500元/月,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二级建造师/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基本工资5500元/月,无职称(专科学历)基本工资4500元/月。


2.福利补贴:包括下乡伙食补助、值班加班补助、电话费补助等,参照《中共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拉委办发[2020]25)执行。


3.绩效奖励:按月基本工资的50%设置,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等次为按比例一次性发放。


注:绩效考核按项目建设进度分三次进行,分别在项目开工、投资进度达到50%、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三个时段进行分类考核。项目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二)社会保险


按规定为项目管理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缴费基数按照基本工资核发,且不低于拉萨市统一缴费标准下限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个人承担。有特殊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休假待遇


休假、产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文件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面试、体检、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sljjgzx@163.com。


3.报名资料:个人简历、学位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专业资格认证证书或证明,其他有关资料。


4.建管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自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录用


确定录用后,由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联系单位: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810899036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asa.gov.cn/lasa/tggs/202302/cd7aee08bebe46be9fc3616f9b9e29be.shtml